首页
1
最新消息
2
法令新讯
3
金融财税新讯―未完成登记而提供虚拟资产服务将面临 2 年以下刑责4
https://www.policylaw.org.tw/ 社团法人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
Missing parameters [image]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洗钱防制法第6条第1项已增订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事业或人员洗钱防制登记制及非法业者的刑事责任,未完成洗钱防制登记者,不得提供虚拟资产服务,违反者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若是法人违反,除处罚行为人外,对该法人也科处5000万元以下罚金。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2058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