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法令新讯 > 司法新讯―幼教人员因幼儿安全照护需求 雇主可於工作时间内调配休息时间 2024-11-25
劳动部日前发布劳动条3字第1130148827号函,幼儿教保服务人员如为因应幼儿安全照护需求,雇主可於劳工工作时间内另行调配休息时间,若仍要求其於工作场所内待命或提供劳务,该时段仍属工作时间,应依法应给付工资。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2051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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