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法令新訊 > 司法新訊─幼教人員因幼兒安全照護需求 雇主可於工作時間內調配休息時間 2024-11-25
勞動部日前發布勞動條3字第1130148827號函,幼兒教保服務人員如為因應幼兒安全照護需求,雇主可於勞工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休息時間,若仍要求其於工作場所內待命或提供勞務,該時段仍屬工作時間,應依法應給付工資。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2051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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