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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新讯―代理孕母须无偿且以 1 次为限 卫福部公告人工生殖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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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福利部公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除了开放同性伴侣、单身女性人工生殖合法,并将代理孕母制度纳入相关规范,明定代孕无偿,并以一次为限,基於维护代理孕母、代孕生殖子女及委托者三方权益,代孕生殖以「互助」为原则,并禁止商业目的,因此草案第27条规定,代孕以「无偿」为之。但在主管机关所定金额内,提供代理孕母营养费或营养品,且负担其必要的检查、谘询、医疗、照护、委任律师、保险、心理谘商、交通、工时损失、产后护理及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