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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新訊─代理孕母須無償且以 1 次為限 衛福部公告人工生殖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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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202146. ...

衛生福利部公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除了開放同性伴侶、單身女性人工生殖合法,並將代理孕母制度納入相關規範,明定代孕無償,並以一次為限,基於維護代理孕母、代孕生殖子女及委託者三方權益,代孕生殖以「互助」為原則,並禁止商業目的,因此草案第27條規定,代孕以「無償」為之。但在主管機關所定金額內,提供代理孕母營養費或營養品,且負擔其必要的檢查、諮詢、醫療、照護、委任律師、保險、心理諮商、交通、工時損失、產後護理及其他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