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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财税新讯―产后护理之家提供产妇膳食服务 国税局:需办理税籍登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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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税局日前表示,产后护理之家除了提供产后护理医疗服务外,另和坐月子中心一样都有提供产妇膳食服务及初生婴儿看护,其中护理费,含护理评估、护理指导及处置等、医疗诊疗及谘询费,系属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8条第1项第3款规定,免徵营业税之医疗劳务收入;至於产后护理之家及坐月子中心收取之产妇膳食及初生婴儿看护等日常生活服务费用,包含住房费、婴儿奶粉及尿布、清洁卫生用品及一般饮食等,非属医疗劳务范畴,则应依同法第1条规定课徵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