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法令新讯 > 金融财税新讯―所得税优化制度自 114 年施行 事业本身即为扣缴义务人 2025-02-03
财政部国税局日前表示,所得税优化扣缴制度自今(一百十四)年起跑了,给付之所得,改由事业、机关等法人本身负责扣缴,但「给付日」在民国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者,仍应由责应扣缴单位主管或事业负责人等自然人为扣缴义务人。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2064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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