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法令新訊 > 金融財稅新訊─所得稅優化制度自 114 年施行 事業本身即為扣繳義務人 2025-02-03
財政部國稅局日前表示,所得稅優化扣繳制度自今(一百十四)年起跑了,給付之所得,改由事業、機關等法人本身負責扣繳,但「給付日」在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者,仍應由責應扣繳單位主管或事業負責人等自然人為扣繳義務人。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2064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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