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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新訊─父母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 民法修正草案院會通過4
https://www.policylaw.org.tw/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法律政策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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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通過「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保護教養,應採取有利成長及非身心暴力的方式,除了闡明父母行使教養權的原則,並避免混淆懲戒與教養的概念內涵。行政院表示,此次修正將宣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保護教養,應尊重其人格發展,禁止對未成年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以符合兒童權利公約第19條規定及相關一般性意見的意旨,確保兒童能免於任何形式的身心暴力等不當對待。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2056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