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法令新讯 > 司法新讯―虚拟资产服务商应每年制作风险评估报告 金管会修正办法 2024-12-11
金融管理监督委员会修正「提供虚拟资产服务之事业或人员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办法」(原名称: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办法),规定虚拟资产服务商应每年制作风险评估报告,并增订虚拟资产服务商应配置足够法令遵循人员。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2055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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