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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财税新讯―营利事业投资 KY 公司所获配的股利 应并计课徵营利事业所得税4
http://www.policylaw.org.tw/ 社团法人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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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依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登记成立,也未经我国政府认许在境内营业,其公司注册地在海外且未在国外证券市场挂牌交易,而在台湾上市、上柜买卖或登录兴柜的公司,一般称为KY公司,属外国公司。财政部表示,营利事业因投资於国内其他营利事业,所获配的股利,不计入所得额课税,但获配KY公司发放的股利,应并计课徵营利事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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