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法令新讯 > 金融财税新讯―配合囤房税 嘉县房屋税徵收自治条例修正 囤房最高税率4.8% 2024-09-10
囤房税2.0於7月上路,嘉县配合修法,议会8月底三读通过房屋税徵收自治条例修正案,民众非自用房屋全国总持有应税户数7户以上及建商持有余屋逾5年,皆适用每户最高税率4.8%。
https://udn.com/news/story/7241/8216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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