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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新讯―宗教团体雇用庙务人员 内政部:须符合劳基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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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区一家庙宇,近期张贴「庙祝」徵人启事,月薪仅2万5000元,且月休只有2天,台南市政府劳工局表示,该薪资条件不符合劳基法规定。内政部呼吁宗教团体雇用庙祝等庙务人员,须符合劳动基准法规定,以维护宗教服务人员权益。至於寺庙之「志工」或「义工」者,内政部指出,由於无约定工资、工作时间、休息及休假等,不适用劳基法。因信仰感召,自愿终身奉献服务的神职人员,也因其老病死已由宗教团体负责照顾,原则不适用劳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