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最新消息
2
法令新讯
3
金融财税新讯―因应保经代签署制度调整 扩大应建立内稽内控制度之保经代公司范围4
https://www.policylaw.org.tw/ 社团法人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
Missing parameters [image]

相关连结: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201173. ...

金管会表示,经邀集保经代商业同业公会、保经公会、产寿险公会等相关单位共同研商,获致共识,考量近年已多次修正相关监理法规,强化保经代公司及银行之监理,相关招揽程序可由该等公司负责管理,爰同意调整签署制度,另并扩大应建立内稽内控制度之保经代公司范围,强化保经代公司及银行内控稽核招揽制度监理,将应建立内控稽核制度之年度营业收入标准,由现行之新台币三亿元调降为二亿元,以健全保险实务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