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会务报告 > 中华民国法律政策第1届第1次理监事联席会议记录 2019-05-13
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
第1届第1次理监事联席会议纪录
一、时 间:107年1月26日
二、地 点:106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77号16楼
三、出席人员姓名:
理事共10人:叶庆元先生、游成渊先生、郑雅玲女士、林怡苍先生、谢时峰先生、洪咏智先生、洪欣儒女士、蔡立文先生、刘沁瑜女士、李文强先生
监事共4人:邱文祥先生、康照洲先生、林敏浩先生、李佳霏女士
四、请假人员姓名:
理事:王郁琦先生、戴豪君先生、须文蔚先生、萧棋云先生、王瀚兴先生共5人
监事:何叔孋女士共1人
五、缺席人员姓名:(理监事不得委托及代理)
理事:无
监事:无
六、列席人员:
黄士洋候补理事、陈芊汝候补理事、林承峰候补理事、李依玲候补监事、邹孟珍秘书长、陈逸琳女士
七、主 席:叶庆元 纪录:吴念盈
八、主席致词:略
九、来宾致词:略
十、报告事项:略
十ㄧ、选举事项:监票:陈逸琳 发票:吴念盈 唱票:陈逸琳 记票:吴念盈
(一) 由出席理事互选常务理事
当选人:叶庆元先生、游成渊先生、郑雅玲女士、林怡苍先生、谢时峰先生
(二)由出席理事就所有常务理事中选举1人为理事长
当选人:叶庆元先生
(三)由出席监事互选常务监事
当选人:邱文祥先生
十二、移交:移交清册,如附件一。
十三、第1届理事长致词:略
十四、讨论提案:(载明案由、提案者、说明、办法及决议)
案由一:本会会址及协会电话一案,提请讨论。
提案者:理事长
说明:本会会址设於106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77号16楼,协会电话02-2703-3366#16,提请讨论。
办法:会址处所依规定应取得准予使用支使用权证明(例如会址使用同意书或双方签名之租赁契约影本,及房屋税单影本或建物所有权状影本),送内政部备查,
决议:通过,如附件二。
案由二:本会聘用工作人员(秘书长及会计)一案,提请讨论。
提案者:理事长
说明:工作人员不得由选任之职员(理监事)担任,本会秘书长拟聘用邹孟珍小姐、会计拟聘用杨于箴小姐。。
办法:如获大会通过,送内政部备查。
决议:通过(已於1月11日二筹会议提出)。
十五、临时动议:无
十六、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