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位行销行政指导与传媒资讯透明研讨会
【学术研讨会】数位行销日新月异 学者建议公平会行政指导促进人民知的权利
第一场次「行政指导在公平法下之发展—以数位行销为例」议题,由东吴大学法律学系副系主任宫文祥副教授主持,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秘书长蔡步青律师报告,与谈人为中央警察大学法律学系李东颖助理教授及台湾大学农业经济系系主任张宏浩教授。
蔡步青律师表示,由於数位行销基於商业模式、目标客户群、技术发展等主客观因素,趋於动态和复杂化,可能随科技及商业模式改变而不断变化。因此,公平会规范数位行销时,或可采行政指导方式,事先告知机关执法立场及态度,以降低法规遵循成本、避免扼杀数位行销的发展。李东颖助理教授建议,数位行销似仍由行业自律为宜;至於数位平台的责任与义务应制定专法,当初反媒体垄断法、数位中介法等草案曾尝试针对数位平台进行管制,可惜未能获得通过,或许未来有订立相关法令之需求时,此等法案可供作参考。张宏浩教授则介绍公平法及数位平台的架构,并介绍公平会「数位经济竞争政策白皮书」的相关内容。
第二场次「网路媒体之利益关系揭露及公平原则」议题,由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秘书长蔡步青律师主持,泰鼎法律事务所刘秉森律师报告,与谈人为台湾大学进修推广学院陈阳升助理教授及国立高雄大学财经法律学系谢国廉教授。
刘秉森律师则就媒体产业之利益关系揭露,主张人民有「知的权利」,属於宪法第22条之基本权,并盘点现行相关法令如广电三法等,建构媒体主管机关课与媒体业者揭露其股权组成之正当性,主张现行传统媒体就股权之利益关系揭露有所不足。陈阳升助理教授与谢国廉教授分别表示,德国基本法、欧洲人权法院公约及欧盟媒体自由法草案、数位市场法等已有相关法令督促媒体揭露之规范,提高媒体所有权资讯之透明度,协助阅听大众判断资讯之来源与真伪等,我国可以参考相关法制,建构本土化的资讯揭露法案。
左起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秘书长蔡步青律师、泰鼎法律事务所刘秉森律师、台湾大学进修推广学院陈阳升助理教授、国立高雄大学财经法律学系谢国廉教授
左起为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郑冠宇教授、东吴大学法律学系副系主任宫文祥副教授、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秘书长蔡步青律师、中央警察大学法律学系李东颖副教授、台湾大学农业经济学系系主任张宏浩教授
【学术研讨会】数位行销行政指导与传媒资讯透明研讨会
此外,由於网路社群媒体或自媒体具有小众传播、耳语传播精准投放的特性,对於操控社会舆论拥有极大影响力,许多企业亦会透过自己或委由第三人经营网路社群媒体或自媒体,用以推广自家产品或服务。然在使用网路社群媒体或自媒体散布讯息时,若该媒体以素人、消费者或非相关利益关系之第三人自居,伪称中立客观,却散布不实或偏颇讯息、或片面刊登新闻报导等方式,对竞争对手进行不实攻讦,却未揭露该媒体背后之广告主、赞助商或真实的行销目的时,将会对市场竞争带来负面影响,故此类媒体在散布讯息时,应被认定为商业性言论,并应揭露其背后营运资金之来源及真实的行销目的,使阅听大众能够在收听收视时了解该媒体之背景与立场倾向,降低该等言论对市场竞争带来负面影响之可能性,同时让阅听大众能够在选择收听收视相关媒体资讯时,更能了解该等资讯所为何来。
为此,本会拟邀请学者专家探讨数位行销行政指导在公平法之发展与网路媒体之资金揭露等议题,逐一分析、检讨现行法规及司法实务见解。是以,本会爰拟於112年12月29日於东吴大学城中校区举行「数位行销行政指导与传媒资讯透明」研讨会,邀集多位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实务界工作者,就数位行销行政指导在公平法之发展,与网路媒体资金揭露等议题详为讨论,期以透过相关意见交流,汇聚各方法律见解,俾供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参考,以及作为法院审理时之解释依据。
主办单位:东吴大学法学院
协办单位: 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财团法人法治建设基金会
时 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13 :30~16:50
地 点:东吴大学城中校区第一大楼一楼1104室(台北市中正区贵阳街一段56号)、线上直播(Youtube直播)
*本场次研讨会现场容纳人数:40 位 (若现场报名人数额满,将会发mail通知请改以线上直播讲座之方式参与)
*报名网址:https://reurl.cc/prn0pd
*线上直播网址:https://www.youtube.com/@sculaw/streams
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2)2703-3366 #26 黄专员。
【研讨会】 滥用搜寻引擎关键字与公平交易及传播管理
【研讨会成果】数位时代下产业公平竞争与消费者保护 照片
▲ 上半场大合照
(左起:报告人 蔡步青秘书长、开幕致词人 郑冠宇院长、主持人 叶庆元副理事长;
右起:与谈人 王立达教授、与谈人 颜廷栋教授)
▲ 上半场大合照
(左起:报告人 蔡步青秘书长、主持人 叶庆元副理事长;
右起:与谈人 王立达教授、与谈人 颜廷栋教授)
▲ 下半场大合照
(左起:王立达教授、报告人 卓翊维律师、主持人 刘宗德教授;
右起:蔡步青秘书长、与谈人 林三钦教授、与谈人 王治宇主任消保官)
▲ 郑冠宇院长
(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财团法人法治建设基金会董事长)
▲ 叶庆元副理事长
(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副理事长、泰鼎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
▲ 蔡步青秘书长
(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秘书长、泰鼎法律事务所顾问/资深律师、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顾问、前台湾理律法律事务所资深律师)
▲ 蔡秘书长简报解说〈数位时代下滥用网路言论之不正竞争行为〉
(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秘书长、泰鼎法律事务所顾问/资深律师)
▲ 颜廷栋教授
(铭传大学财金法律学系专任教授、前公平交易委员会委员)
▲ 王立达教授
(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政大法学评论总编辑)
▲ 刘宗德教授
(国立政治大学名誉教授、中国文化大学特约讲座教授、
前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副主委)
▲ 卓翊维律师
(泰鼎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
前华新丽华、常熟华新特殊钢有限公司专案经理、
前远传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
▲ 王治宇主任消保官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主任消保官、
前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科长、前台北市政府消保官)
▲ 林三钦教授
(东吴大学法学院法律学系专任教授、
前法务部行政程序法研修小组委员、前行政院诉愿法研修小组委员、前内政部诉愿会委员)
【研讨会简报】数位时代下产业公平竞争与消费者保护
「数位时代下产业公平竞争与消费者保护研讨会」研讨会圆满成功!!!
感谢郑冠宇院长替本场研讨会开幕致词!
感谢叶庆元副理事长、蔡步青秘书长、颜廷栋教授、王立达教授、
刘宗德教授、卓翊维律师、王治宇主任消保官、林三钦教授於今日特地拨冗,
为我们带来精彩讲题及深刻的洞见!
也感谢所有与会来宾的热烈参与!!!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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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nEtQWpFAHs0EXSQtNbjtGgYXmb4EWk1T?usp=sharing
【研讨会文章】数位时代下产业公平竞争与消费者保护
【数位时代下产业公平竞争与消费者保护研讨会】
随著数位经济的发展及网路社群平台、社交媒体的兴起,数位行销(digital marketing)或社群行销(social marketing)亦逐渐成为新兴的行销手法,惟由於网路媒体具有匿名、易於传播之特性,因此产业利用网红、假帐号、假新闻攻击同业或散布不实言论的乱象层出不穷,致损害产业公平竞争及消费者知情权及选择权,有碍市场公平竞争。
是以,如何在媒体滥用的数位时代下保障消费者权益,此议题值得深入研讨。本协会谨订於2022年7月14日於假东吴大学城中校区举行研讨会,邀集众多专家学者、法律院校师生,就公平竞争、消费者保护及媒体自律等议题之现行法规及司法实务见解详为讨论,意见交流。
主办单位:东吴大学法学院
协办单位: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财团法人台湾法学基金会、财团法人法治建设基金会
时 间:2022年7月14日 星期四 13:30
地 点:东吴大学城中校区1104室(台北市中正区贵阳街一段56号)
直播网址:https://meet.google.com/ifg-tijw-h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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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小册子(含二位报告人之文章):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NMmRP1260pnDI3sNdsPI6IcsYF0yCRBM/view?usp=sharing
【研讨会】数位时代下 产业公平竞争与消费者保护
活动内容说明
随著数位经济的发展及网路社群平台、社交媒体的兴起,数位行销(digital marketing)或社群行销(social marketing)亦逐渐成为新兴的行销手法,如分享文、推广文、粉丝文、名人荐证、素人荐证、专家荐证等。然而,由於网路媒体具有匿名、易於传播之特性,因此产业利用网红、网军、假帐号、假新闻攻击竞争同业或散布不实言论或广告之新闻层出不穷,甚至有所谓负面的荐证广告,然由於网路媒体的言论及竞争行为,无法及时核实其真实性及与企业间之利害关系,亦无媒体自律之机制,致损害产业公平竞争及消费者知情权及选择权,有害市场竞争。
然而,在目前公平交易法、消费者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似无法因应在数位时代下,规范企业以虚假媒体报导行不公平交易之实,又企业固可依据民法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及刑法妨害名誉罪相绳之,然必须课以被害人负担举证之责任,显不利於产业健全发展。甚者,相关商业性的言论,是否需要与一般言论受到同样保护或审查密度,亦非无疑。因此,如何因应在数位时代下,产业进行公平政争,及维护消费者权益,值得探究。
为此,东吴大学法学院拟於111年7月14日在东吴大学城中校区主办「数位时代下产业公平竞争与消费者保护」研讨会,并由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财团法人台湾法学基金会、财团法人法治建设基金会协办,分别由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秘书长蔡步青律师及泰鼎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卓翊维律师报告「数位时代下滥用网路言论之不正竞争行为」及「数位时代下媒体自律与消费者保护」,并邀请学者专家担任与谈人,分析数位时代下,商业性行销手法的新趋势,并由目前现存的现象,分别自公平竞争、消费者保护及媒体自律等议题,逐一分析、检讨现行法规及司法实务见解,藉由探讨实务案例,分析数位媒体与企业竞争、消费者保护及媒体自律之界线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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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东吴大学法学院
协办单位: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财团法人台湾法学基金会、财团法人法治建设基金会
时 间:2022年7月14日 星期四 13:30
地 点:东吴大学城中校区1104室(台北市中正区贵阳街一段56号)
报名网址: https://forms.gle/4ExhE4qnGi3CoCneA
直播网址: https://meet.google.com/ifg-tijw-htg
【研讨会文章】NFT的法律定性与NFT持有人的法律上权利
NFT研讨会圆满成功!!
感谢郑冠宇院长为本场研讨会开幕致词!
感谢戴豪君理事长、蔡步青秘书长、蔡钟庆助理教授、高俪玲董事长、叶庆元副理事长、王相杰律师、钱世杰董事、陈明惠营运长今日上午特地拨冗,为我们带来精彩的演讲!
感谢所有线上300多位与会来宾热烈参与!!
谢谢大家~~
以下提供本场研讨会之相关文章、简报,有兴趣者透过下方连结下载:
- 小册子-NFT的买卖与交易法律风险: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SvhfzgzCigLc4-TukQVEX-tTy58mWN8O/view?usp=sharing
- 专题研讨一【NFT的法律定性与NFT持有人的法律上权利】: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5oqVkGEQtWvxa2Ns1n7MTpYXBnwrVd0J/view?usp=sharing
- 与谈人简报-蔡钟庆教授: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WncyW4XDfZb4tvjN5674g0GtGWthCNtt/view?usp=sharing
- 专题研讨二【NFT交易机制相关法律风险及规范】: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rYKWiQXglzK327fyba4kR_pKh50B2HXt/view?usp=sharing
- 与谈人简报-钱世杰董事: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1KZZv45Z73XJ1CfaVgk7VWg4W7G7HwGv/view?usp=sharing
【紧急通知-研讨会】NFT的买卖与交易法律风险
【研讨会】NFT的买卖与交易法律风险
【研讨会】NFT的买卖与交易法律风险
活动内容说明
在2021年迅速窜红,席卷全球的非同质化代币(Non-fungible Token, NFT),直至今日热火仍不断燃烧,可谓为时下最夯的讨论议题。
NFT系建立於区块链(Blockchain)技术上之加密货币,相较於比特币(BTC)、以太币(ETH)等同质化代币,其具不可替代性及不可分割性,而每一非同质化代币皆为独一无二。其之发行系建构於区块链上之智能合约(Smart Contract),将每笔资料移转交易纪录於区块链上,公开其出处(如创作者、创作日期)、发行数量、交易历史等资讯,使买卖双方得以验证数位创作之真伪,解决以往传统交易买卖上之创作来源与追溯交易过程信任问题,同时亦得以观察商品之流动性、不可拆分性。
就NFT买卖双方面,买家购买NFT究竟是购买某项数位艺术品的何种权利?NFT买卖是否适用现行法上的买卖规定?有无法律保护?智能合约之法律性质为何?智能合约之功能在於自动执行权利义务状态之变更,为一种履行双方所约定之权利义务方式。由此可知,智能合约於某种程度上与传统契约有著相似之处,然而当争议发生时,智能合约之当事人是否得适用现行契约之相关法规进行争议处理、解释、适用,不无疑义。
对传统艺术创作者而言,创作卖出时会收得到一笔费用,相当卖断自己之创作,尔后即使该创作於交易市场中之价位水涨船高,创作者并无法因此而取得的收益。现今,NFT交易开创了新的分润机制,让创作者於发行NFT时,除了得以收取第一次出售创作费用外,在未来每一笔转手交易中,创作者亦得获取一定比例之分润,持续受惠。然而,於NFT平台设定的分润机制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倘若创作遭NFT平台认定有违反该平台之服务使用条款而遭下架,影响创作於市场上之流通性,导致无法收益,此时创作者有何种权利得以主张?
综上,面对NFT之热潮,我国政府是否须对此类新兴交易进行管制,若欲管制,我国法律应如何调适与因应,值得深入研讨。是以,本协会爰拟於2022年5月6日於东吴大学城中校区举行研讨会,邀集众多专家学者、法律院校师生,就NFT买卖交易之现在与未来所可能衍生之法律争议详为讨论,期以透过相关意见交流,汇聚各方法律见解,俾供司法机关未来立法之参考。
主办单位:东吴大学法学院
协办单位: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泰鼎法律事务所、财团法人台湾法学基金会、财团法人法治建设基金会
时 间:2022年5月6日 星期五 09:00
地 点:东吴大学城中校区第五大楼一楼5117室(台北市中正区贵阳街一段56号)
议 程:
报名网址:https://forms.gle/8ZRTcz65Mnj6vNG58
直播网址:https://meet.google.com/tsr-pjus-emq
【研讨会】当前欧盟与中国大陆个人资料保护法制发展趋势
活动内容说明
鉴於全球新冠疫情爆发,我国政府於2021年5月间提出简讯实联制之防疫措施,对於其中所涉个人资料保护争议,旋即引发热烈讨论。此外,面对数位科技快速发展,各国纷纷修正调整个人资料保护之相关规范,我国应如何修法因应,於制度上是否要增设个人资料保护独立监督机关等议题,亦备受关注。
2018年5月25日「欧盟资料保护一般规则(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正式实施,提出「适法、公正及透明」、「目的限定」、「资料最少搜集」、「正确性」、「储存限制性」及「完整及机密性」等六大个资处理原则,以求提升及确保欧盟境内资料权利保护之一致性,排除会员国间之个资流通障碍,以及强化个资专责机关权限。
另,2021年8月20日大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正式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并於同年11月1日施行,并将取代欧盟GDPR成为全世界最严格之个人资料保护专法。该法施行后,对於大陆台商及於大陆境外使用大陆个人信息之台湾厂商产生冲击,如行使同意与告知之政策、个人信息跨境限制等。其中,关於境内存储及境外传输限制之部份,欲进行跨境传输之企业,除须满足《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要件外,尚须取得资料主体之个人单独同意,使个资取得及运用条件愈加严格。
综上,面对欧盟GDPR以及大陆《个人信息保护法》之施行,我国法律应如何调整与因应,殊值深入研讨。是以,本协会拟於2021年12月17日於东吴大学城中校区举行研讨会,邀集专家学者、法律院校师生,就欧盟GDPR案例、中国大陆网路个人资料法制现况与因应等议题详为讨论,期以透过相关意见交流,汇聚各方法律见解,俾供相关机关修法或适用法律之参考。
主办单位:东吴大学法学院
协办单位: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东吴大学法学院科技暨智慧财产权法研究中心、财团法人法治建设基金会
时 间: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13:30
地 点:东吴大学城中校区1104室(台北市中正区贵阳街一段56号)
议 程:
13:30-13:45 |
报 到 |
13:45-14:00 |
开幕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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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词:郑冠宇教授 |
14:00-15:10 |
专题一【数位科技发展下欧盟GDPR案例研析】 |
|
主持人:叶庆元副理事长 报告人:戴豪君理事长(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 与谈人:余启民教授 |
15:10-15:30 |
茶 叙 |
15:30-16:40 |
专题二【中国大陆网路个人资料法制现况与因应】 |
|
主持人:王伟霖所长 报告人:蔡步青秘书长(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 与谈人:叶志良教授(元智大学资讯传播学系) |
报名网址:https://forms.gle/Ghb9fmXZ5TfV97ry7
直播网址:https://meet.google.com/nbc-jzpv-viu
【党产条例研讨会】党产条例之适用与司法节制
研讨背景与目的
缘「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下称「党产条例」)於民国(下同)105年7月三读通过,同年8月10日公布施行;行政院随即设置「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下称「党产会」),以追讨政党及其附随组织自34年起不当取得之财产。
党产条例公布之后,由於条文内容显然有违反禁止溯及既往、破弃时效制度、违反个案立法原则、违反比例原则等瑕疵,故先后经国民党及监察院声请释宪,然均遭司法院大法官决议不受理。嗣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附随组织衍生之行政争讼时,亦有多位法官认为党产条例部分条文有违宪疑虑,乃停止诉讼程序声请大法官解释,并经大法官做成释字第793号解释,做成部分合宪,部分不受理之决定。导致党产条例是否违宪,仍留下解释与论辩之空间。
此外,自党产会成立迄今,其就政党之部分,仅针对中国国民党进行调查;至於附随组织之部分,除针对部分国民党之党营事业以及社团外,也殃及若干与国民党并无实质控制关系之人民团体,甚至部分成立於非威权时期之财团法人亦有遭认定为附随组织之案例。准此,回顾当初追讨党产行动之历史,究竟党产条例对於政党及附随组织之规范本意为何?党产会目前之相关作为是否符合党产条例之宗旨及规范,亦值得探究。
最后,党产会於调查、认定附随组织以追徵及党产之过程中,其权力之行使是否符合正当法律程序,有无其他违法行使职权之问题,似乎均有值得商榷、检讨之空间。而针对党产会之相关行政作为,行政法院是否业已善尽司法权制衡、节制行政权之功能,随著相关之诉讼结果陆续出笼,亦值得逐一分析、检讨。
综上,释字793号固已对部分党产条例作成合宪之解释,然实未能彻底解决党产条例之合宪性争议,且於个案之适用上亦肇生疑义,尤其党产条例之规范、适用妥当性,乃至於目前实践之结果以及司法之实务见解,均值得深入研讨。是以,本协会爰拟於110年11月12日、19日及26日於东吴大学城中校区举行研讨会,邀集众多专家学者、法律院校师生,就党产条例之正当程序、权力分立、规范实践及再次声请释宪等议题详为讨论,期以透过相关意见交流,汇聚各方法律见解,俾供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参考,以及作为行政法院审理时之解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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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
地 点:东吴大学城中校区第五大楼5117室
主办单位:东吴大学法学院
协办单位: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中华民国宪法学会
议 程:
13:30-13:40 |
报 到 |
13:40-14:00 |
开幕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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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词: 董保城副校长(东吴大学) 叶庆元副理事长(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 |
14:00-15:30 |
专题研讨一【党产会权力行使与正当法律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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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董保城副校长(东吴大学) 报告人:李鎨澄研究员(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东吴大学法学院讲师) 与谈人:吴秦雯副教授(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 与谈人:林三钦教授(东吴大学法学院暨法律学系) |
15:30-15:50 |
茶 叙 |
15:50-17:20 |
专题研讨二【行政法院对党产会权力之节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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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陈春生教授(国立台北大学法律学系) 报告人:项程华助理教授(中国文化大学行政管理系) 与谈人:林明昕教授(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 与谈人:刘宗德教授(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 |
报名网址:https://forms.gle/rNgMnrY7FMnKhbXA7
直播网址:https://meet.google.com/xan-pwoe-efu
【党产条例研讨会】党产条例之规范:政党与附随组织
研讨背景与目的
缘「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下称「党产条例」)於民国(下同)105年7月三读通过,同年8月10日公布施行;行政院随即设置「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下称「党产会」),以追讨政党及其附随组织自34年起不当取得之财产。
党产条例公布之后,由於条文内容显然有违反禁止溯及既往、破弃时效制度、违反个案立法原则、违反比例原则等瑕疵,故先后经国民党及监察院声请释宪,然均遭司法院大法官决议不受理。嗣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附随组织衍生之行政争讼时,亦有多位法官认为党产条例部分条文有违宪疑虑,乃停止诉讼程序声请大法官解释,并经大法官做成释字第793号解释,做成部分合宪,部分不受理之决定。导致党产条例是否违宪,仍留下解释与论辩之空间。
此外,自党产会成立迄今,其就政党之部分,仅针对中国国民党进行调查;至於附随组织之部分,除针对部分国民党之党营事业以及社团外,也殃及若干与国民党并无实质控制关系之人民团体,甚至部分成立於非威权时期之财团法人亦有遭认定为附随组织之案例。准此,回顾当初追讨党产行动之历史,究竟党产条例对於政党及附随组织之规范本意为何?党产会目前之相关作为是否符合党产条例之宗旨及规范,亦值得探究。
最后,党产会於调查、认定附随组织以追徵及党产之过程中,其权力之行使是否符合正当法律程序,有无其他违法行使职权之问题,似乎均有值得商榷、检讨之空间。而针对党产会之相关行政作为,行政法院是否业已善尽司法权制衡、节制行政权之功能,随著相关之诉讼结果陆续出笼,亦值得逐一分析、检讨。
综上,释字793号固已对部分党产条例作成合宪之解释,然实未能彻底解决党产条例之合宪性争议,且於个案之适用上亦肇生疑义,尤其党产条例之规范、适用妥当性,乃至於目前实践之结果以及司法之实务见解,均值得深入研讨。是以,本协会爰拟於110年11月12日、19日及26日於东吴大学城中校区举行研讨会,邀集众多专家学者、法律院校师生,就党产条例之正当程序、权力分立、规范实践及再次声请释宪等议题详为讨论,期以透过相关意见交流,汇聚各方法律见解,俾供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参考,以及作为行政法院审理时之解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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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
地 点:东吴大学城中校区第五大楼5117室
主办单位:东吴大学法学院
协办单位: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中华民国宪法学会
议 程:
13:30-13:50 |
报 到 |
13:50-14:00 |
开幕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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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词: 戴豪君理事长(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 |
14:00-15:30 |
专题研讨一【党产条例对政党之规范与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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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高思博教授(世新大学法律学院) 报告人:何展旭副召集人(财团法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内政法制组) 与谈人:范文清副教授(东吴大学法学院暨法律学系) 与谈人:张少腾主持律师(建业法律事务所) |
15:30-15:50 |
茶 叙 |
15:50-17:20 |
专题研讨二【党产条例对附随组织之规范与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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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戴豪君理事长(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 报告人:黄俊杰教授(国立中正大学) 与谈人:黄铭辉副教授(国立台北大学法律学系) 与谈人:刘昌坪合伙人(理律法律事务所) |
报名网址: https://forms.gle/9iMs35txrARB1oJGA
直播网址: https://meet.google.com/muw-grwc-bey
【党产条例研讨会】党产条例违宪性之讨论
研讨背景与目的
缘「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下称「党产条例」)於民国(下同)105年7月三读通过,同年8月10日公布施行;行政院随即设置「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下称「党产会」),以追讨政党及其附随组织自34年起不当取得之财产。
党产条例公布之后,由於条文内容显然有违反禁止溯及既往、破弃时效制度、违反个案立法原则、违反比例原则等瑕疵,故先后经国民党及监察院声请释宪,然均遭司法院大法官决议不受理。嗣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附随组织衍生之行政争讼时,亦有多位法官认为党产条例部分条文有违宪疑虑,乃停止诉讼程序声请大法官解释,并经大法官做成释字第793号解释,做成部分合宪,部分不受理之决定。导致党产条例是否违宪,仍留下解释与论辩之空间。
此外,自党产会成立迄今,其就政党之部分,仅针对中国国民党进行调查;至於附随组织之部分,除针对部分国民党之党营事业以及社团外,也殃及若干与国民党并无实质控制关系之人民团体,甚至部分成立於非威权时期之财团法人亦有遭认定为附随组织之案例。准此,回顾当初追讨党产行动之历史,究竟党产条例对於政党及附随组织之规范本意为何?党产会目前之相关作为是否符合党产条例之宗旨及规范,亦值得探究。
最后,党产会於调查、认定附随组织以追徵及党产之过程中,其权力之行使是否符合正当法律程序,有无其他违法行使职权之问题,似乎均有值得商榷、检讨之空间。而针对党产会之相关行政作为,行政法院是否业已善尽司法权制衡、节制行政权之功能,随著相关之诉讼结果陆续出笼,亦值得逐一分析、检讨。
综上,释字793号固已对部分党产条例作成合宪之解释,然实未能彻底解决党产条例之合宪性争议,且於个案之适用上亦肇生疑义,尤其党产条例之规范、适用妥当性,乃至於目前实践之结果以及司法之实务见解,均值得深入研讨。是以,本协会爰拟於110年11月12日、19日及26日於东吴大学城中校区举行研讨会,邀集众多专家学者、法律院校师生,就党产条例之正当程序、权力分立、规范实践及再次声请释宪等议题详为讨论,期以透过相关意见交流,汇聚各方法律见解,俾供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参考,以及作为行政法院审理时之解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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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
地 点:东吴大学城中校区第五大楼5117室
主办单位:东吴大学法学院
协办单位: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中华民国宪法学会
议 程:
13:30-13:45 |
报 到 |
13:45-14:00 |
开幕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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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词: 苏永钦讲座教授(国立政治大学) 郑冠宇教授(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 叶庆元律师(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副理事长) |
14:00-15:30 |
专题研讨一【释字793号解释未竟之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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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苏永钦讲座教授(国立政治大学) 报告人:张志伟助理教授(铭传大学公共事务学系) 与谈人:胡博砚教授(东吴大学法学院暨法律学系) 与谈人:廖元豪副教授(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 |
15:30-15:50 |
茶 叙 |
15:50-17:20 |
专题研讨二【党产条例声请补充解释之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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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陈清秀教授(东吴大学法学院暨法律学系) 报告人:叶庆元律师(泰鼎法律事务所) 与谈人:林明锵教授(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 与谈人:林石猛所长(金石国际法律事务所) |
报名网址:https://forms.gle/Hs1Kf6j7LDZ9BrWs7
直播网址:https://meet.google.com/yox-coxh-fhk
「假讯息法律规范研讨会」延期至03/26
报名表单:https://forms.gle/rsUQ8NQuSA7fTp74A
释字769号解释后民主投票程序及选罢法救济制度之再商榷座谈会
时间:108 年 1 月 8 日(二)上午 9:00-12:30
地点:东吴大学城中校区第五大楼二楼 5211 会议室(作楠厅)(台北市中正区贵阳街一段 56 号)
主办单位:东吴大学法学院、台湾法学杂志
协办单位: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
08:30-09:00 报到(请尽早报到入座)
09:00-09:20 开幕致词
致词人:董保城(东吴大学副校长兼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 委员)
——–09:20-10:50 第一场次———-
主题:民主投票程序及选罢法救济制度之再商榷-从落实当事人参政权保障出发
主持人:董保城(东吴大学副校长兼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 委员)
引言人:张钧纶(时代法律事务所 合署律师)
与谈人:胡博砚(东吴大学法律学系 副教授兼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 委员)
廖元豪(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 副教授)(邀请中)
叶庆元(东吴大学法学院 兼任助理教授)
莫诒文(信文法律事务所 主持律师)
李承志(李承志法律事务所 主持律师)
10:50-11:00 中场休息
——-11:00-12:10 第二场次——–
主题:现行选举与投票制度设计之再商榷-从回应新型态网路科技发展与民主公投需求出发
主持人:城仲模(前司法院大法官)
引言人:游清鑫(国立政治大学选举研究中心 研究员)
与谈人:包正豪(淡江大学全球政治经济学系 教授兼系主任)
蔡佳泓( 国立政治大学选举研究中心主任、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
苏彦图(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 副研究员)
12:10-12:30 综合讨论
12:30 散会
*全程免费!究竟官方学者与实务家们怎么看待盛嚣尘上选举无效诉讼议题,敬邀各方贤达共同与会参与讨论!
*座位有限,尽早报名,以免向隅。
*报名成功并现场出席者,即敬赠两本台湾法学杂志出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