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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传播新讯―电动辅助自行车闪电标章未到手就打广告 公平会开罚5万元4
http://www.policylaw.org.tw/ 社团法人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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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会表示,微笑元素公司在网站销售「UDX 极简雾灰银」电动辅助自行车,自112年4月至11月广告宣称「具台湾合法上路闪电标章」,使消费者认为该款自行车已经获得交通部审验合格并取得闪电标章。经调查结果,该款电动自行车的「电动辅助自行车型式安全审验合格证明」是交通部在112年11月29日核发,所以广告期间所宣称「具台湾合法上路闪电标章」并非事实,已属广告不实。公平会委员会议认定此举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1项规定,处以新台币5万元罚锾。


https://www.nownews.com/news/6535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