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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财税新讯―货物税属境内消费税 进口货物未进入国内消费市场无需课税4
https://www.policylaw.org.tw/ 社团法人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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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日前针对一起货物税事件作出112年度上字第534号判决,指出因货物税属境内消费税,进口货物如未流通进入国内消费市场使用,旋即运销国外者,不纳入课税范围,已缴纳之货物税,始得申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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