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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新讯―营业场所负责人未尽消防安全设备维护义务 应负过失致死罪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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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日前针对一起KTV失火事件作出判决,认为电梯工程施工期间,KTV分店的负责人等疏未注意消防安全设备无法使用,使工人将器材充电时未注意充电状况,发生火警,KTV店内消防安全设备均未能发挥作用,导致多人死亡及受伤,负责人等应负刑法第276条过失致人於死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