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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财税新讯―房屋税缴纳期限即将到期4
https://www.policylaw.org.tw/ 社团法人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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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税捐稽徵处表示,今(113)年房屋税缴纳期间末日为5月31日(星期五),尚未缴税之纳税人请记得如期缴纳。逾期缴纳者,每逾3日按应缴税额加徵1%滞纳金,最高加徵至10%;如逾30日仍未缴纳者,除加徵10%滞纳金外,将依法移送强制执行。该处贴心提醒,至便利商店或以自动柜员机、晶片金融卡、活期(储蓄)存款帐户、信用卡、电子支付帐户等方式缴税者,仅开放至缴纳期间届满后3日,即至113年6月3日止,惟113年6月1日至6月3日缴纳者,虽不加徵滞纳金,仍属逾期缴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