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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传播新讯―假藉台电名义行销 节电方案广告不实挨罚4
https://www.policylaw.org.tw/ 社团法人中华民国法律政策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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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连结: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 ...

公平会委员会议通过,向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刊登节电文宣,罗列「 电器执照申请或申报(每年费用$18,000)」、「用电契约数据调整(每次5,500,每年调整至少2次)」、「0收费 本公司完全负担」等内容,使人认为委托向实公司申办台电电价业务就不须支付任何对价,委托其他同业则须支付。但该宣称之费用原即无须支付或费用有误,甚至实际隐含於后续向实公司按用户每月节省之电费收取的服务费中,已有广告不实情事,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及第25条规定,处新台币1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