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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新訊─《野保法》修法三讀 全面禁用獸鋏 保育類動物逸失圍捕費用飼主負擔4
https://www.policylaw.org.tw/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法律政策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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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包括原住民與農民在內任何人,捕捉動物均不得使用獸鋏、炸藥與其他爆裂物;並為避免「王光祿事件」再度發生,原住民未經許可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應處以行政罰,免受刑事司法追訴,並保留首次不罰規定;以及保育類野生動物逸失,飼主應負通報圍捕責任,圍捕費用得由飼主負擔等規定。

https://www.agriharvest.tw/archives/123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