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1
最新消息
2
法令新訊
3
司法新訊─死囚伏法 法務部舉4大執行理由 犯下情節最嚴重之罪 手段殘酷4
https://www.policylaw.org.tw/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法律政策協會
Missing parameters [image]

死囚黃麟凱殘忍殺害王姓前女友及前女友母親,16日晚間10點2分已於新北土城的台北看守所伏法。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當晚10點45分說明,黃麟凱犯下情節最嚴重之罪、手段殘忍,且符合113年憲判字第8號最嚴密法律程序、未有司法救濟程序進行中等4大執行理由,依法簽請法務部長鄭銘謙令准執行。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5-01-17/95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