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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財稅新訊─營業人提供網遊玩家遊戲幣交易 可按收付價款差額課稅4
https://www.policylaw.org.tw/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法律政策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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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發布台財稅字第11300607350號令,營業人提供網路連線遊戲個人玩家遊戲幣交易服務,買賣雙方均為自然人且該營業人對買賣雙方實名身分資訊設有驗證機制,其要求賣方先交付遊戲幣及買方先支付價金係基於履約保證,並於網路交易平臺揭示買賣雙方對遊戲幣與新臺幣換算比值者,可提供交易服務明細表及收付買賣價金等資料,按收付價款差額課徵營業稅並開立二聯式應稅統一發票自行留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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