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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新訊─菸害防制法修正後 仍有近3成業者未查驗證件直接販售4
https://www.policylaw.org.tw/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法律政策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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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https://www.mohw.gov.tw/cp-6652-78387-1.html

菸害防制法已於112年修正施行,禁菸年齡由未滿18歲提高至未滿20歲,國民健康署委託消基會於112年7月至11月期間,以「喬裝測試」的方式,調查商家在面對疑似未滿20歲的購菸者,是否主動確認年齡、要求查驗證件,或是直接拒賣。調查結果顯示,在全國22個縣市合計747家菸品販售場所中,仍有29%的菸品販賣業者未查驗證件直接販售菸品。國民健康署署長呼籲,業者應遵守法規,在第一線做好把關工作,於販賣菸品時,對於有年齡疑慮之消費者,應請其提出足以辨別年齡的證件,如消費者拒絕配合,為保護未滿20歲之國人健康,業者應拒絕販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