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1
最新消息
2
法令新訊
3
公司財稅類新訊─春節假期勞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4
https://www.policylaw.org.tw/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法律政策協會
Missing parameters [image]

相關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266/7744563

今年2月9日至12日、也就是除夕至大年初三,屬於法定應放假日。高雄市勞工局表示,雇主應依法給假,如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如恰逢勞工原排定的例假或休息日時,為避免休假重疊致勞工權益減損,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1條規定,雇主應補給1日國定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