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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稅類新訊─配偶贈與房地買賣交易 該如何計稅?4
https://www.policylaw.org.tw/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法律政策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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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https://www.ctee.com.tw/news/20240116700381-430103

針對配偶贈與105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後取得的土地,之後出售時如何計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個人取得配偶贈與的房屋土地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配偶相互贈與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規定者,出售時應以配偶間第一次相互贈與前,配偶原始取得該房屋土地日為取得日;個人取自其配偶贈與的房屋土地,得將配偶持有期間合併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