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1
最新消息
2
法令新訊
3
金融新創類新訊—金管會修法 避免公司因爭議造成審委會流會4
https://www.policylaw.org.tw/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法律政策協會
Missing parameters [image]

相關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239/7681418

為避免泰山爭議再度發生,金管會特別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賦予一旦主席不在時,其他獨董將可透過推派,繼續召開審計委員會,該修法被視為「泰山條款」,金管會公告之後,新的規定最快在一周內就可對外正式發布,在該修法之下,獨董的得票在改選時,更需要衝最高票,因為一旦發生審委會召開爭議時,最高票的獨董可擔任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