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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類新訊─立院初審 傳播營養健康飲食假消息每次最重罰30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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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6656/7622664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6日初審通過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草案明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廣告或其他方法,傳播不實營養及健康飲食消息,有影響人民健康之虞者,屆期未改正者,最重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